广东省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科技创新一体化行动计划(2014-2020年)通知

2025-04-26 11:02

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

珠江三角洲地区科技创新一体化行动计划

(2014-2020年)的通知

粤办函〔2014〕519号

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惠州、东莞、中山、江门、肇庆市人民政府,各有关单位:

《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科技创新一体化行动计划(2014-2020年)》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径向省科技厅反映。

省府办公厅

2014年11月6日

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科技创新一体化

行动计划(2014-2020年)

为贯彻落实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(2008-2020年)》,推进珠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进程,提高珠三角整体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,力争率先建成全国创新型区域和亚太地区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,制定本行动计划。

一、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

(一)总体要求。

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,以创新资源的共建共享以及科技产业的协同发展为抓手,以开展珠三角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开放行动、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行动、产业集群协同创新行动、社会民生保障科技行动、联合构建人才高地行动、科技金融合作行动、自主知识产权促进行动为重点,着力构建开放型、一体化的区域创新体系,为推进珠三角转型升级、优化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。

(二)总体目标。

到2020年,珠三角地区整体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,在若干重点领域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,在一批优势重点产业领域形成跨区域的高端创新型产业集群,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技术产业带;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机制更加完备,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程度明显提高,统一的大型科学仪器共享、技术开发与检测、科技金融等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建成,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性国际化创新体系,力争率先建成全国创新型区域和亚太地区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。

珠三角地区相关指标按2015、2017、2020年分解目标如下:

二、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开放行动

(一)共建科技创新平台。(省科技厅牵头,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教育厅及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)

——以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平台为突破口,继续推进广佛肇、深莞惠、珠中江三大创新圈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共建共享,重点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工程中心、综合性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。

——围绕重要产业领域和产业集群发展,引导各市按照产业关联度和相似度,加强磋商和合作,按照优势互补、合作共赢原则,共同遴选、支持、投入一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,减少重复建设。

——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牵头整合行业、企业、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。

(二)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开放。(省科技厅牵头,省教育厅、质监局、知识产权局及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)

——鼓励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实现科技资源的共享开放,加快推进内部创新资源向社会开放并提供服务。

——建设统一的科技信息共享平台。继续建设各类科技成果数据库、技术标准、专利、论文、专家等科技数据库信息共享平台,统一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,加快推进各类基础性科技资源的联网共享,整合构建统一的科技资源共享信息平台。

——探索完善科技资源合作共享机制。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,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,探索建立财政科技投资的创新平台和科学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制度,逐步形成国有投资的公共服务平台资源一体化、服务一体化、收费一体化的运作机制;探索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利益分享机制,推动落户珠三角的国家级质检中心、省级授权质检机构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中试基地、标准化研究机构、WTO/TBT研究咨询机构、大型公共仪器设备向社会全面开放。

(三)搭建对接平台。(省科技厅牵头,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教育厅及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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